12月5日上午,
伊川县人民法院就一名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公开听证,这是
河南省高院发布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定后,该院首例就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听证。
罪犯赵某,男,34岁,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本应在监狱服刑的赵某因被鉴定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右跟骨骨折,看守所出具暂不予收押通知书,建议法院决定对罪犯赵某暂予监外执行。而后,法院公示赵某申请监外执行。日前,公示期已满。
在听证会上,承办法官张靖普简单介绍了案情、法院采取的措施,并宣读了赵某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随后,检察院监所科、公安局看守所对赵某申请的证据一一发表了意见。听证会后,四名县人大代表、三名县政协委员及受害人家属均书面发表了意见。但各方的观点并不一致。检察院、公安局、人大政协相关人员认为,关于赵某的病情,医学鉴定结论不明确,要进一步明确诊断,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才可,而受害人家属则认为,赵某醉酒驾车,造成同车人三死一伤,至今未收到分文赔偿,理应住监承担自己造得孽。
法官随后宣布休庭,对罪犯赵某的申请是否同意,等合议之后再作出决定。(黄园)
|
《伊川县法院召开首例暂予监外执行听证会》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yang.yuduxx.com/yichuan/101701.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