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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工地施工中车辆抛洒、污染路面的建议

[摘要]网友留言【建言 咨询】关于治理工地施工中车辆抛洒、污染路面的建议网友:活着要有意义 (222.88.71.*)2012-02-21 13:58已回复 现在新区建设如火如荼,高楼幢幢拔地起。可是因施工造成的几个问题一直让人看着不舒服:一是,建筑工程车辆在出工地时,车顶不...

网友留言【建言 咨询】关于治理工地施工中车辆抛洒、污染路面的建议网友:活着要有意义 (222.88.71.*)     2012-02-21 13:58    已回复

现在新区建设如火如荼,高楼幢幢拔地起。可是因施工造成的几个问题一直让人看着不舒服:一是,建筑工程车辆在出工地时,车顶不遮蔽、轮胎不清洗,常常造成路面抛洒,泥土飞扬,特别是洛南新区核心区,大多数主干道路都已修好,整洁干净,但后来的工地施工不可避免要利用已有道路。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在工地出口大门处,设置专门的排水槽,通到路边的下水道里,并且每个工地大门出口要配备冲洗水枪(这个应该环保部门行政要求,费用由施工方出),所有从建筑工地出来的车辆,按照先前轮再后轮将车停在排水槽处冲洗,保证车辆上路不携带泥土泥浆,当然最好还是我们环保部门要形成监督检查,对违规者以较高成本的处罚。另外一个问题是,车辆进出工地的出入口设置。目前多数工地都是随便把围墙扒个豁口就算,经常看到出入口处,道路道牙或是下水井盖被车辆压坏,我想这个也是不对的,可以考虑好以后建设完工后出入口的位置合理选择,要少而实用。另外,出入口处应该以水泥硬化,这样车辆经过冲洗后出来就不会重新把原来绿化带或门口裸露的泥土带入马路。三是,有些工地因为施工需要,把水泥输送泵放在辅道上或主要马路上操作,这样不经会损坏绿化带,因水泥溅落等造成原沥青路面出现斑斑驳驳的块状水泥,不仅不好看,而且如果过后不打整平坦,还会凝结成路障,使过往车辆被不经意颠撞。这种情况问题虽小,但却影响我们路面、街道的整体美观和质量。我想也可以在施工中变换方式,或是在操纵台下垫以钢板等,不致污损路面。说的这些,我想只要我们政府有关部门真正从细微处为民生、从服务上讲管理,都是应该引起重视的,也是可以解决的。感谢你们提供的这个平台,期盼你们的答复和行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110联动办回复时间:2012-02-28 09:58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洛龙区政府认真查处,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首先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洛龙区政府针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施工涉及问题实际工作情况如下:
    关于“散流体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车顶不遮蔽,轮胎不清晰,造成沿路抛洒,尘土飞扬。”问题,区政府从2010年以来,全面开展散流体货物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对带泥上路、沿路抛洒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两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要求,每天由一名区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带队,抽出三辆执法车辆,二十余名执法人员,在交巡警的配合下,组成散流体治理工作小组,不间断开展此项治理工作。采取了“五定”工作措施,即“定人、定时、定路段、定标准、定应急方案”,延长了工作时间,扩大了巡查范围,提高了整治标准,从重从严查处洛龙区各类污染路面问题。同时积极配合市建委等部门,规范工地管理,督促工地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责令各工地务必做好进出车辆冲洗工作,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两年来共查处各类违规车辆近千辆,治理存在问题工地近百家,目前,新区大部分工地均已配置车辆冲洗设备,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少数工地配备专人对工地出入口进行清扫保洁。但仍有个别工地管理不到位,一些车辆不按规范作业,洛龙区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强化监管,发现此类问题立即处理到位。
    关于“工地破坏围墙设置出入口,车辆压坏路面基础设施。”和“个别工地将水泥输送泵设置在辅导或主要马路上,掉落水泥,影响路面平整和美观。”问题,洛龙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加大对各工地周边环境的巡查工作力度,一经发现围墙破损或破坏道路基础设施等问题,均督促工地进行整改。同时,区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工地违规在道路上设置施工器械的问题,一律要求其清理施工器械,并恢复道路原貌;对出现的带泥上路问题,一律按照整治工作标准从重治理处罚。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110联动办回复时间:2012-02-28 10:10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伊滨区政府认真查处,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伊滨区为解决出入工地车辆沿路抛洒和带泥上路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负责建设的10个小区内道路必须硬化;二是道路出口必须建沉淀池。三是清运小区建筑垃圾、沙土的货车装载货物高度必须低于车帮上沿10㎝并加盖子,严禁沿路抛洒。 
    出入小区车辆一旦出现沿路抛洒或带泥上路现象,将从重追究相关指挥长责任,对相关施工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并严格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重处罚。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出小区。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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