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5 18:25 我要投稿
国家法律的严肃性遭挑衅
人要吃饭,但没了土地,我们将来到哪里去吃?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基。为此,我国的土地政策早已提出:必须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而以租代征和未批先占更是当前国土部门严厉打击的最典型的两类土地违法行为!
但在洛阳伊滨区,当地政府对国家的政策视若无睹,全然不顾地闯“雷区”。不仅以租代征强占基本农田,更妄图掩饰暴力毁田的真相,从管委会到镇政府均坚称“群众自发自愿耙掉麦苗”这一荒谬的说法。如此不顾民意强占地后,竟是要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文化体育主题公园和开发房地产!
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三令五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违法侵占农民耕地。而洛阳市伊滨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为何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断向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提出挑衅?当地国土部门缘何不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呢?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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