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洛阳新闻 > 偃师市新闻 >

偃师公租房:让困难群众住得更舒心

[摘要]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近日,在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作的小王正忙着为申请公共租赁房准备资料。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公租房距单位较近,我也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所以就准备申请一套公租房来...

  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近日,在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作的小王正忙着为申请公共租赁房准备资料。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公租房距单位较近,我也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所以就准备申请一套公租房来住。”小王表示。

  12月18日,记者来到市公共租赁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水岸柳苑”项目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在安装门窗。据了解,明年下半年通过审核的家庭和个人便可拎包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和供应对象,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学毕业生、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在本地没有住房的群体。

  截止2013年元月,1200个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廉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为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据了解,截止今年第四季度,我市已累计对纳入廉租房管理的保障家庭发放住房补贴652万元。

  延伸惠民触角

  廉租房和公租房是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两种方式,但面向的群体有所区别:廉租房主要针对的是家庭收入较低的家庭,公租房则将条件放宽至中等收入家庭。

  2013年底,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据了解,从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房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但其租金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分配的公租房,将优先保证分配给廉租房申请轮候者。

  “听说公租房的申请已经开始了,租金低,条件也好。我在城里打工,准备申请公租房居住。”家住李湾村的任大婶表示。

  “只要符合条件,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可以申请租住公租房。”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政策,公租房放宽了条件,将触角延伸到中等收入家庭。

打造舒心住所

  我市公租房“水岸柳苑” 项目位于洛河以南、杜甫大道西侧的市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始建于2012年,一期建设4栋楼、636套住房,住房面积在30—60平方米之间。据了解,一期项目将于2015年竣工并交付使用;二期、三期工程共建设6栋楼1164套住房,2014年底已同步开始建设,计划于2017年年初竣工并交付使用。

  根据《洛阳市公共租赁房暂行管理办法》公租房平均价格略低于周边房屋平均租金价格的规定,我市“水岸柳苑”公共租赁房平均租金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2.5元。就是说,一间50平方米的公租房,月租金只需125元即可入住。

  记者在一期工程23号楼一户40平方米左右的居室内看到,房子面积虽小但居住功能齐全,厨房、卧室、阳台、卫生间一应俱全。“等房子交付使用后,每套房还会配套安装卫生洁具等基本生活设施。”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公租房建设是事关百姓利益的大事,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让低收入群众尽快住上安全舒心的公租房。”(石丹婷 文/图)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偃师市城镇常住户口;

   2、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偃师市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缴纳了社会保险

   2、已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四)市政府认为其他需要保障的对象。

    公租房申请方式:个人申请和用工单位统一申请

    (一)个人申请→社区或单位初审→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复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二)用工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社区或镇政府受理并初审→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复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申请地址:偃师市房产管理局(城关镇兴隆东街27号)

    联系电话:67733009

《偃师公租房:让困难群众住得更舒心》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yang.yuduxx.com/yanshi/113018.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