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2 19:11 我要投稿
□刘晓东
新安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部,历为九朝古都洛阳畿地和西方门户,地扼函关古道,东连郑汴,西通长安,自古为中 原要塞,军事重地。陇海铁路及310国道、连霍高速公路横贯东西,更成为连接祖国西北、华东及华北间的重要通道。
在豫西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新安县人民法院正为她的稳定、繁荣、和谐发展提供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该院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建一流法院、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抓一流服务,积 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维护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各项工作都 取得了新进展。先后被评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10年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
新安县法院院长刘向阳说,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人民法院就要为人民服务,致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的新型服务型 审判机关,就是要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始终。
温暖不只是在口头上
该院采取“亲民、爱民、惠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老百姓的诉累,并对地处 偏远、经济落后,到法院打官司确有困难的群众,送法进村、送法入户,不定期巡回办案,深受群众赞扬。
法院立案大厅设有5个窗口,分别是立案审查窗口、收费结算窗口、排期开庭窗口、流程化管理窗口、信访登记窗口 。每个窗口的上方都有电子显示屏,显示该窗口的服务内容。在大厅北面墙上是一块醒目的电子大屏幕,显示案件信息、信访 信息以及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书写区配置了便民服务桌椅,同时方便十余人书写材料、临时休息。立案大厅还放置院长信箱 ,方便收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同时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判后 答疑室、院长接待室、阅卷室、听证室。
“文明窗口”人员接待群众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做到了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和爱心和来有迎声、问 有答声、去有送声。笑脸相迎让当事人和法官没有距离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彻底扭转。
不再让生效文书成“白条”
手拿生效的判决书却得不到执行,原本是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最后却是法律给打了张“白条”。近年 来,群众到人大信访反映最多的就是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执行不到位、执行不及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了法 律的权威性。
决不能让法律给老百姓打“白条”。围绕这一热点、难点问题,新安县法院进一步更新执行工作理念,坚持用科学发 展观统领法院执行工作,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进一步巩固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综治各成员单位参与执行的积极性,全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 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形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局面。推 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运用社会信用体系,督促和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巩固完善诉调对接、行政协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尽可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 芽状态,缓解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压力。加强对执行干警业务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干警临场应变、选择最佳执行时机和最 佳方式方法、协调各类人员和事物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提升执行队伍公正执行、高效执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硬化执行工作 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执配合、完善执行考核、加强执行监督,切实解决执行不力、执行不公和消极执行的问题。
结合中央部署的集中清积活动,通过新闻曝光、发布敦促履行公告,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限制产权交易,严惩拒 执行为,加大和解力度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 群众了解法院执行活动的性质、规律和特点,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自觉地配合、协助法院的执行活动;通过电视、报纸、 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执行宣传,扩大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宣传活动,使当事人树立执行风险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 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
社会法庭成为司法调解延伸的亮丽风景
截至2011年6月,新安县法院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社会法庭,成立四个示范社会法庭和一个特色社会法庭。在 有威望的社会人士中聘用了298名社会法官,其中,常驻社会法官34名。社会法庭成立以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并发挥民间 力量的优势,形成了法院与社会资源密切配合、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增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成功调解各类纠纷 300余件。不仅减轻了法院的案件压力,也为当地政府化解了一批棘手的上访案件,成为司法调解延伸的亮丽风景。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王树茂先后到新安县调研社会法庭工作。上级法院领导对新安县社会法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进行了切实指导。当胡 云腾主任看到铁门社会法庭用4天时间化解了一起经过法院两审仍未最终了结的案件时由衷地说:“这样的社会效果太好了, 我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对你们很敬佩。现在司法资源欠缺,法官少,需要社会力量参与,这样才能更好地创建和谐社会”。
案结事了才是硬道理
新安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 社会稳定为目标,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彰 显出司法的公正与高效、权威。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该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贩毒、重大伤害等严重危害社 会治安和贪污、职务侵占等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维护了该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及时调解社会矛盾,化解民间纠纷,力求“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全面推进调解工 作,建立起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的诉讼调解模式。紧紧抓住送达、证据交换、庭前、庭审、庭后等诉讼环节及时把握 调解火候,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把调解贯穿诉讼活动全过程。在立案庭内设立调解、速裁合议庭或专职 调解员,对矛盾纠纷不大、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在移送相关审判业务庭前以调解方式结案,为审判业务庭法官调解纠纷较大 的案件争取更多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非诉讼案件处理数逐年升高,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坚持人才兴院,锻造一流队伍
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院整体评价,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 的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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