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司法厅传来喜讯:长安路办事处司法所获得“
河南省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我区仅此一家获此殊荣。
多年来,该司法所积极开展以组织机构建设、人员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所务管理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精英团队。近年来,经过人员调整,该司法所队伍建设逐步走向专业化,实行所长负责制,人员分工明确,任务到位,职责清晰。
完善个人资料,健全工作机制。该司法所建立了矫正人员档案,确保矫正人员“一人一档”。在监督管理环节中,坚持践行“一天两定位、一周一学习、一月一汇报、一季一走访、一季一考核”的“五个一”管理模式,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最终达到
教育矫正的效果。
突出重点特色,开展人性化管理。开展“人手一份告知书”工作,即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签订个人专属告知书,强调管理规定,把握好矫正对象外出关口,加强其“有所不为”的意识。实行“因人施矫”工作法,在具体实践中实施人性化管理,把矫正人员当成自己的亲朋好友,给予关心和帮助,用温情暖化矫正人员。
加强教育
培训,提高调解水平。灵活运用“热心问、耐心听、细心查、诚心劝、贴心想”的“五心特色调解法”,以热心地询问、耐心地倾听、细心地调查、诚心地劝解、贴心地考虑开展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辖区棚户区改造、征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今后,该司法所将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
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周琳 张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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