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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委发出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张绍伟学习的决定

[摘要]日前,中共宜阳县委《宜发〔2016〕21号》发出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张绍伟同志学习的决定。决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向张绍伟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张绍伟,男,汉族,1976年9月生,中共党...

日前,中共宜阳县委《宜发〔2016〕21号》发出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张绍伟同志学习的决定。决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向张绍伟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张绍伟,男,汉族,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2001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白杨镇、锦屏镇派出所民警,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等职,三级警督警衔。2016年12月19日,张绍伟同志在迎接市公安局“一村一警”工作检查时突然昏倒在地,致使颅脑损伤颅腔内大面积出血,12月25日,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年仅40周岁。

  张绍伟从警16年来,牢记使命、忠诚为民、敬业奉献、忘我工作,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全心全意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荣获三等功1次,被授予“全市公安系统优秀青年民警”“全市百优民警”等荣誉称号,多次被省公安厅、洛阳市公安局、宜阳县公安局评为文明警察和先进工作者,是公安战线、乃至于全县干部职工的好榜样。

  2010年,张绍伟担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以来,勇挑重担,克服困难,严格管理,以队为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做好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和“一村一警”工作,他经常加班加点,忘我工作,甚至不顾自己是一个六级伤残人员,多次驱车前往新郑等地学习先进经验。时值酷夏,天气炎热,张绍伟同志为加快“一村一警”工作站建设,天天深入乡村,认真核对每一个工作站的选址。最终,他利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完成了全县347个警务工作站的布点工作。正是由于他的百倍努力,全市“一村一警”工作现场会在宜阳圆满召开,宜阳“一村一警”工作经验得以在全市推广。

  张绍伟同志忠诚使命,秉公执法,视公安事业为生命,始终保持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坚守在平安建设的最前沿,践行着人民警察的庄严承诺,带病坚持工作直至晕倒的最后一刻,他仍坚守在挚爱的公安工作岗位上。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舞全县干部群众,县委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张绍伟同志学习活动。学习张绍伟同志牢记宗旨、对党忠诚的崇高理想;学习他热爱人民,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恪尽职守、踏实工作、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勇挑重担、勇于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为人正直、热情豪爽、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张绍伟同志的感人事迹中对照自己,进一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进一步寻找、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更加奋发有为、继续前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为“富美宜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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