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宜阳县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党组工作经验,查摆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全县党组建设工作。县领导安颖芳、李强、袁金怀、赵伊敏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李强主持。
县委书记安颖芳就做好全县下一步党组建设工作提出:一是认识要再提高。县直各党委、党组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学会运用党建的力量去推动工作,学会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进行融合,认真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真正向县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职责要再明确。党组书记必须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突出政治领导。党组书记务必要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必须从严管好自己开始,必须善抓班子、会带队伍。抓好政治生活。要坚持严格
教育,强化监督并重,引导班子的同志、机关的党员干部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切实做到“有令则行、行则迅速,有禁则止、止则彻底”;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遵守组织原则。县直各部门党组一定要认识到,组织原则是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前提和保障,要把组织原则挺在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三是决策要再科学。各单位党组要按照《条例》要求,强化大局意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研究决策中做到一切从党的事业全局、全县发展全局出发,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要按照《条例》要求,在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
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过程中,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党组决策科学、客观。各单位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营造民主、团结、集体决策的好氛围;要坚持群众路线,多联系基层,多到群众中调研倾听,善于吸取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建议,形成党组决策的最佳方案。
四是监督要再强化。要确保《条例》精神在基层深入贯彻落实。用好监督这个武器。要坚持党务公开,,注重
社会监督,强化巡察监督,切实推进《条例》落实。用好考核这杆标尺。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加大党建考核力度,实行专项综合考核,内容上突出“实”,落实上做到“严”,真正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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