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
伊滨区李村镇新民村村民王某向伊滨区交巡大队报警,称其在“惠普—
洛阳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施工工地被一辆商砼车撞到。事故调查尚未结束,当天下午15 时许,新民村十四五名村民到该工地,要求施工方给王某给予赔偿,并强行阻拦工地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秩序。
接到报警后,伊滨区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在民警劝说过程中,新民村村民高某、刘某A、王某、尚某A、尚某B、石某、尚某C、尚某D、刘某B 等人不听劝阻,悍然谩骂、撕拽、殴打出警民警,摔倒民警,夺走并摔毁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严重妨碍了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民警依法将数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尚某D、刘某B人逃离现场。
傍晚18:00时许,民警正在对涉嫌阻挠施工、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嫌疑人进行调查,逃脱的尚某D、刘某B带领30余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先后围堵李村镇政府和公安机关办公场所,肆意谩骂民警,阻扰民警调查取证,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
后经民警调取交通事故事发现场监控,录像画面清晰显示:新民村村民王某故意阻拦施工车辆,并未发生碰撞事故。
根据《刑法》第277条之规定,区公安分局对殴打民警,暴力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高某等6人依法刑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对谩骂执行职务民警、围堵镇政府的尚某D、刘某D依法治安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阻碍重点工程施工,围堵镇政府的尚某D 等三人依法治安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遇到警察执法,必须主动配合。对于拒不配合,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法,阻扰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于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培清)
《妨碍执行公务 警方拘留没商量》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yang.yuduxx.com/yibin/199586.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