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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加强农资监管 确保农资安全

[摘要]“清明前后,种瓜点豆”,眼下正是农资购销的旺季。为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提高农资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偃师市多部门联合,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对我市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 源头监管呵护“舌尖...

    “清明前后,种瓜点豆”,眼下正是农资购销的旺季。为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提高农资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偃师市多部门联合,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对我市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

  源头监管 呵护“舌尖上的安全”

  “严把进货关,才能杜绝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市农资公司经理郭庆波掷地有声。日前,偃师市组织收看全省农资打假工作电视电话会。会后,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做好源头监管工作。

  在货源组织上,市供销社严把进货质量关,坚持农资商品假冒伪劣不购进、“三证”不全不购进、进货渠道不正不购进的“三不进”原则。通过广泛调查了解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筛查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生产规范、证件齐全的20多家农资生产企业建立联系,确立了30多个品牌的复合肥、农药等的区域代理权,从源头上保证质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

  在销售服务上,发挥供销社“新网工程”和农资配送网络的优势,积极开展农资连锁配送经营,最大限度减少流通环节,保障质量,降低成本。为零售商和农民提供预约订货、送货上门、到田间地头服务,方便农民购买,让利于农民。在这期间,市供销社还组织农资专家、技术人员开展农资技术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农民搞好田间管理和科学使用农资。 

  购买农资 认准“身份信息” 

  “我来买些蔬菜种子,在俺家菜地里种。来这种正规的店里买种子,种出来的菜自己吃的时候也更放心。”在商都路一家农资经营户,家住岳滩镇赵庄村的赵大爷正在挑选蔬菜种子。

  种子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农药登记证……每到一家农资经营户,农业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都认真查看该经营户所销售的各类产品的“身份证”。“市民有身份证来证明自己,农资产品也一样,在产品包装的背面,有产品相应的登记证或生产许可证,消费者首先要认清产品是否有‘身份’,再进行购买。”农业局执法大队队长董少辉说。

  据悉,在市区及镇(区)农资经营户,经营单位都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自愿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在店内张贴《告农民朋友书——如何购种和维权》,方便市民在购买农资时有参考依据。

  据了解,有些流动商贩直接进村入户,向村民推销农资,甚至用预定、购买农资送礼品的销售手段吸引消费者。“现在正值农资产品销售旺季,有不法商贩会到偏远地区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群众识假辨假能力有限,若在流动商贩处购买农资,一旦农资产品出现问题,索赔无门,农民的权益便得不到保障。”董少辉说,备耕过程中,农户要尽量选择固定的农资经营户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资,不要购买没有包装的农资产品,不要轻信流动商贩的甜言蜜语,更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赌上全年收成。

  “红盾护农” 打击农资“李鬼”

  “农资安全直接关乎农户一年的收成,严防假农资仿冒‘李逵’,是我们本阶段的重要工作。”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农资产品进入销售旺季,为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假冒、保春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农资市场环境。

  据了解,此次“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肥料、农药等为重点商品,重点检查农资市场、农资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依法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抽检力度,把好农资市场准入关,大力加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检测,提高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市工商局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2015年,市工商局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累计检查农资经营户512户(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1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约26万元。

  同时,有关部门还提醒农户,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售出时间等内容,并妥善保管,另外还要保存好农资包装及标签等物证,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时,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或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工商局已对我市15个品种的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进行了抽检工作。

  为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今年3月,根据洛阳市要求,我市迅速落实打假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据了解,联席会议由市农业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销社、畜牧局等单位组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预防、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分包镇(区),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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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农资做到“五注意”

   一年之计在于春,目前农资消费市场正持续升温。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提醒农资消费者在春耕期间,农资消费要做到“五注意”。

  注意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购买农资时,一定要选择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农资经营门店。农资经营者应持有《营业执照》,经营种子、农药的还应持有种子、农药经营许可证。

  做到“三个坚决不要”。坚决不要购买走村串乡的流动商贩推销的农资商品;坚决不要购买散装、拆包装销售的种子和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农资商品;坚决不要购买与市场平均价格相差较大的农资商品。另外,不懂也不要盲目通过网络购买农资。

  选购化肥要注意:一是要查看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别是肥料的质检报告单;二是要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养分含量(等级)、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三是索要并保管好购货凭证;四是不要轻信模糊概念或新名词,比如“纳米肥料”、“高科技复合技术”、“国外进口肥料”等等。

  选购种子要注意:一是看种子包装标签,应选择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企业生产的种子;二看品种审定编号;三看种子外观质量,如籽粒大小、色泽、饱满度等;必要时,可按照包装物上提供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号码和防伪编码查验真伪。

  选购农药要注意:一看农药标签是否完整;二看农药“三证”是否健全(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三看保质期是否过期;四是根据农药外包装认清农药种类:绿色为除草剂、红色为杀虫剂、黑色为杀菌剂、蓝色为杀鼠剂、黄色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石丹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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