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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设备

[摘要]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

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151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 2013 年 1 月 11 日至 2013 年 1 月 17 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3年3月12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5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元金 、郭兆 、姚风雷 、郭书卿、常兴明 四、中标人结果如下: 中标人:郑州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8698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尚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26101 13698862269 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各投标人、采购单位、监督单位和评委表示诚挚感谢!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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