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3 15:52 我要投稿
当人们还沉浸在新年祥和幸福的气氛时,广东茂名化州市新安镇平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彭汝和及副主任刘汉华非法成立的“李苗青年会”黑组织,在众目睽睽下杀害无辜村民刘火寿。作为村干部却无视法纪,草菅人命,实在是罪恶滔天,人民怨声载道!
事情经过要追溯到2010年2月21日,彭汝和、刘汉华为达到其霸占村民土地出租牟利,掠夺村民钱财之目的,在平田村委会李苗自然村非法成立“李苗青年会”黑组织。该组织成立后,由彭汝和亲自领导,刘汉华亲自指挥,任刘汉强为会长,刘敬辉为总监,纠集黑社会人员,干涉村里政务,打击报复与他们不同意见的村民。2010年10月,彭汝和又利用非法拉票及造假等手段,把“青年会”主要成员拉入村民干部小组,气焰更加嚣张,对其持有反对意见的村民更是经常恶言针对,蓄意实施暴力打压。
2012年2月6日(即农历正月十五日)下午,村民刘火寿发现“青年会”的人指挥一辆推土机在李苗村文昌公附近的一块土地上推土,而该块土地是属于刘火寿家族的旧住址,刘火寿即对其行为提出抗议,双方发生争执。刘汉华立即召集青年会成员到现场开会,说“有书记撑腰,你们什么也不用怕,谁敢反抗,就活埋谁”!!!
2012年2月7日(即农历正月十六日)中午12时,青年会长兼村长刘汉强,青年会骨干兼副村长刘汉有,伙同青年会骨干刘汉贵及刘汉明等多名青年会成员,公然在李苗村文昌公门前这块土地推土,被刘火寿发现,刘火寿即上前阻止。在刘火寿与青年会成员理论时,双方发生口角。气愤之下,村长刘汉强、副村长刘汉有当场电话请示彭汝和、刘汉华,请示完毕,立即下令召集在场的“青年会”成员及推土机司机,并大声呼喊“打死他。。。!!!”迅速把刘火寿打翻仰卧在地,紧接着副村长刘汉有死死按压着刘火寿的双手,村长刘汉强死死拖住刘火寿的双脚,让刘汉贵及刘汉明不停地往刘火寿的头部、胸部、腹部猛打,猛烈用力掐其颈项,挤破了其喉咙。当刘火寿的家人赶到现场,呼来救护车,经医生检查后,宣告不治身亡。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整个打人致死的过程中,彭汝和事先派来的平田村委会的其他成员张化南、杨春富、刘有志、刘宗琼亲临现场围观,但其不制止,不劝架,见死不救。特别是治保主任杨春富在场围观时,不停用手势暗示指挥打人。人死后,他们也不过问死者家属。家属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彭汝和、刘汉华不但不配合警方,反而指使杀人凶手逃之夭夭。
为什么彭汝和书记、刘汉华副主任一定要成立一个打打杀杀的“李苗青年会”组织联同黑帮横行霸道来管理李苗自然村?为什么彭汝和、刘汉华及其“青年会”成员如此的无法无天,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集群屠杀无辜村民?为什么彭汝和、刘汉华千方百计要为杀人凶手开脱,使之逍遥法外?这样的人当领导,人民生命如何保障??? 背后有书记“撑腰”的村干部无视法纪?为其霸占土地无视村民生命?打死人事件发生后.官商勾结收买以及恐吓在场目睹打死人经过的村民.放出狠话“谁敢作证就打死谁”法律何在?事情发生至今已经2个月案件都没有任何进展一直故意延迟拖延,死者的尸体还在殡仪馆里.如今黑暗的社会有钱有势就可以只手遮天吗?其中有2个犯罪凶手自首.如今也被放出来.难道杀死人都没有罪吗?难道死者才有罪??任由凶手逍遥法外?还有案件明明就是故意杀害案件,为什么要立过失案件??媒体记者都不敢如实报道.不是被对方收买了就是不敢曝光.难道就连媒体都不肯帮帮我们这些无辜的老百姓.如果这些丧尽天良的贪官没有得到依法处置的话.以后这样下去老百姓的生命根本就无法保障!希望我们的投诉能引起党和人民政府及广大媒体网友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缉拿凶手,杀人偿命;对李苗青年会杀人的幕后指挥元凶彭汝和、刘汉华革职查办,绳之于法;追究现场围观及暗示指挥杀人的平田村委会干部的法律责任! 死者家属:刘秋云 1372810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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