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6 14:17 我要投稿
新安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新安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新安县司法局 的委托,现对本工程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 施工 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新安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新安县司法局
3、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 3 ]2 36 号
4、资金来源:财政 性 资金 +自筹资金
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计壹个标段
6、招标范 围: 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工期要求: 6 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单位 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
3、无行贿犯罪记录 , 出具 报名期间内 企业注册地 或项目所在地 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查询内容为:企业法人、所报项目经理) ;
4 、 河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报名时 均 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进豫备案 介绍信 (本项仅限河南省外企业提供)、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显示年检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 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3 0—12:00,下午1 4: 3 0—18 : 0 0。
2、报名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 3楼 321室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 3楼 321室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司法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83199976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师 女士
联系电话:0379-68623586 18613703329
传 真:0379-63901881 电子邮箱: cdly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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