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01 11:01 我要投稿
天山网讯(记者靳泉)
7月5日上午12时,在米泉市古牧地镇西工村五队,劣质种子赔付款发还活动正在举行。村民们将米泉市农业局副局长刘学良围在中央,七嘴八舌地就赔付问题提出各种疑问。
原来,去年八九月间,米泉市古牧地镇西工村的许多农民从古牧地农资服务部购买了新冬22号小麦种子。今年麦子出穗后,出现了长势参差不齐、混杂的现象,于是找到米泉市农业局。经米泉市农业局组织专家鉴定,发现种子纯度为96.6%,低于99%的国家规定的良种纯度标准,确认该种子为劣质种子。在米泉市农业局行政执法办的主持下,受损农民和古牧地农资服务部协商达成协议:农资服务部退还农民的购种款,并按每亩60元赔偿农民损失。今天,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就是带着厂家和农资服务部的8.4万元赔付款来发还给73户受损农民的。
“大家静一静!”忽然,有一位名叫周俭德的老人大声招呼着大家,并从口袋掏出了一张纸宣读起来。上面是他自己算的每亩地投入情况的一笔账:浇水7次,平均32元,共计224元;栽种人工费30元,肥料41元,种子55元,收割20元,合计370元。老人气乎乎地说:“现在赔的种子款加上每亩60元的赔款,实际每亩赔款为104元,农民还是吃亏了。”
听罢老人的陈述,刘学良不慌不忙,给老人算了另一笔账:以每亩产小麦500公斤算,纯度96.6%,低于国家标准2.4个百分点,产量损失为12公斤,按收购价1.62元/公斤计算,损失在19元多,加上种子不合格带来的质量上的一些损失,60元也绰绰有余。一席话,说得许多村民点头称是,老人也默不作声了。
一位留着络腮胡的村民紧接着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他认为在计算受损面积上有误。刘学良问:“你有土地证吗?”没有办。”刘学良解释说,受损面积是按照土地证登记的面积确认的,如果没有土地证,就只能按照购种数量进行推算,这样计算虽然也存在着误差,但出入不会太大。听罢这番话,这位村民笑了笑,走到了一边。
接着,刘学良加大嗓门对在场群众说,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大伙如果觉得赔付金额不合适,可以不签名领钱,另外向法院起诉,这是你们的权利。
听了刘学良的解释,农民纷纷走到领款台前,签名领取自己的赔付款。记者问一位刚刚领完钱的妇女:“你觉得这样赔偿合理吗?”她连连点头:“我们农民嘛,实话实说,这样赔偿可以哩。”
吵吵嚷嚷的现场恢复了平静,领到赔付款的农民心满意足地散去。
记者又来到西工村四队,这里的7户农民最早发现了种子问题并向农业局反映了情况。领到赔付款的村民马存和李世明说,为确定损失情况,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冒着38℃的高温,一家一家地跑,一平方米一平方米地在地里查看,我们很感动,说实话,虽然种子的确有问题,但对产量影响不大,对这样赔付,我们很满意。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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