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汝阳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于日前出台了新的《汝阳县木材加工企业木材运输管理办法》。
一是县内的木材采伐证办理及采伐木材的运输方面。要求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应根据县里木材运输管理的最新规定,办理县内木材运输手续,有采伐证按方量发放县内运输手续。企业办理木材运输证,必须持有合法来源证件(木材采伐许可证、县内木材运输手续、村委会证明)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木材运输证。
二是往县外运输的木材管理方面。木材加工企业向县外运输的成品、半成品、木材,必须持有县内运输手续和村委会证明,到汝阳县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省内外 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若没有办理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就私自往县外运输木材的,县林业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是县内各木材加工企业依法经营方面。县内各木材加工企业要收购有合法来源证件的木材,严把木材收购关,主动接受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各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自觉做到依法经营、科学管理,努力实现
社会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是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方面。全县各木材加工企业所办理的采伐证和运输证必须与其经营向适应,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全县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无合法来源的木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对于既合法经营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好的木材加工企业,县林业主管部门将在年终予以通报表彰。(武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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