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社局按照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文件《关于印发孟津县落实企业诚信评价机制的通知》精神,出台四项措施落实企业诚信评价机制,积极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
社会环境,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
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结合人社局业务工作实际,开展独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企业践行诚信规范,为诚实守信的企业在办理小额贷款、企业职工
培训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与发改委、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房管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密切沟通,及时将企业在本年度内有无拖欠工资、劳资纠纷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况通报给各职能部门,做到信息共享。
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在我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不予开具诚信证明书,限制参加我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政策类资金的申报。
建立诚信发布制度。定期在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将失信企业名单报送至工商局并在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上公布,向社会公开。(赵瑞国 李文博 史朝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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