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环保局强化行政处罚案件的标准化、规范化办理,提高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公正性,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工作。2015年,环境行政处罚立案27起,召开集体会审会7次,会审案件2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实施按日计罚1起,下达限产决定书1份,停产整治决定书1份。目前结案22起,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
加强组织领导。在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了行政处罚集体会审委员会,实行一案一审,部门讨论、集体决策。
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
河南省《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主办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清理规范性文件,先后印发了《环境违法督查管理办法》、《行政指导手册》、《行政执法服务承诺》等15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了行政决策的执行力,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
规范处罚程序。以调查、立案、决定、执行为重点,严把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法律依据不确切不随意决定,证据不清不盲目决定,程序不全不急于决定;规范法律文书,严格履行处罚、复议告知义务和告知程序,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规定,合法、合理、合情实施行政处罚。
实行公开报备。对已执行结束的处罚案件,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对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种类、履行方式、期限、复议或诉讼的途径、期限进行公开,并按规定上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程晓军 庞西通)
《孟津县环保局四项措施规范行政处罚》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yang.yuduxx.com/mengjin/335018.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