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6 07:15 我要投稿
□记者 韩聪聪 见习记者 曹杰
本报洛阳讯 昨日,本报对栾川商人因经济纠纷曝光该县14个乡镇可能收受回扣一事(详见本报12月13日A15版),报道刊发后,栾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称调查情况会及时对外公布。
同时,不少读者还质疑刘新河发帖内容是否属实,对此,栾川检察机关称还在调查中。而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发类似帖会给发帖人带来哪些风险呢?对此,记者联系到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委员、河南鼎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占军。
陈占军说,刘新河的行为属于实名举报,也是当前逐渐兴起的民间网络反腐的方法。纪检、检察机关应当尽快介入,查明真相,回应网民的知情权。如果发帖内容基本属实,则应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帖内容不属实,则发帖人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情节严重的,涉嫌诬陷诽谤,公安机关可依法立案侦查。有关当事人也可申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还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原标题:网帖举报是否属实栾川纪委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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