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元宵节期间“孔明灯”的售放安全管理,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老城区安监局会同区公安、工商、城管等单位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确保辖区元宵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宣传
教育。组织办事处、社区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利用传单、展板、简报、户外
电视屏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和禁放“孔明灯”的必要性,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购买、不燃放。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区安委会协调组织工商、城管、安监等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孔明灯”的批发、零售点,劝止销售行为,加大对无证摊贩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流入市场。
三是加强现场劝阻,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查禁工作。联合检查组将在元宵节夜晚19时至22时开展错时检查工作,把辖区内的青年宫广场、雷锋广场、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列入重点检查和巡查范围,进行巡查,禁止、收缴、劝阻在此类场所销售、燃放“孔明灯”,对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是加强应急处置。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孔明灯”燃放高峰期的执勤战备,积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调集力量,快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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