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3 09:30 我要投稿
看着满地高粱,村民一脸愁容。
□记者胡公岗文王亚鸽摄影
核心提示|12月3日,宜阳县赵保镇马河村村民王振宽拨打本报热线(18837996211)反映称,经同村人袁小红介绍,村里今年种了近300亩高粱,至今还有大部分没有卖出去。“种的时候袁小红向我们口头承诺,凡是从他那购买的高粱种子,成熟后只要不霉烂都收购。”王振宽说,11月29日他们接到通知,要村民们将高粱送到40里外的白杨镇,而且收购时间仅限当天。对此,袁小红表示,目前正与收购方协调相关事宜。
探访|近300亩高粱成熟,销路愁坏农户
据了解,马河村由上马河、中马河、下马河、早阳沟等23个自然村组成。12月3日中午,记者驱车来到宜阳县赵保镇马河村探访。
据王振宽介绍,今年天气不好,他家5亩地只收了5袋高粱,11月29日接到通知称,收购商在40里外的白杨镇,让其赶紧将高粱送去,而且仅此一天,过期不候。“当天还下着雨,村里大都是手扶拖拉机,跑那么远单趟就得1个多小时。”王振宽说,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冒雨去了。但到了白杨镇才发现,很多人都在排队,一直等到晚上8点才轮到他,但对方只用手简单抓了一把高粱,说了句“潮了”就拒收了。
“都是乡里乡亲,看别人都种了,我也种了2亩。”中马河村村民王战杰说,去年早阳沟的袁小红率先种植了高粱,每亩地能卖一千多元。今年春天,袁小红向乡邻口头承诺说,凡是从他那里购买高粱种子,成熟后只要不霉烂将有专人进行收购。
采访中,多位村民告诉记者,仅马河村,通过袁小红“发展”种植的高粱近300亩,目前很多村民的高粱还没售卖。
回应|中间人正在协商,收购方择日前往该村查看
随后,记者见到了袁小红,据其介绍,去年他确实种了半亩高粱,而且收益不错,并因为卖高粱认识了栾川人常银行(音),对方提出想大量收购高粱。“他当时说只要高粱晒干不霉烂都收,而且还可以提供种子。”
随后,袁小红就开始向乡邻推广种植高粱,并口头承诺,所有从他这购买的种子,收获时将有专人回收,而且高粱种子钱只需要先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再从售卖高粱的钱中扣除。对于收购时间“仅限一天”的说法,袁小红表示,这个情况他也不清楚,他只负责将通知转达给村民。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常银行,对方表示,他收购高粱是卖给酒厂,酒厂要求不能霉烂,所以一丝霉烂他就不会收。“今年天气不好,成熟前近20天都是阴雨天,致使不少高粱发生霉变。”常银行说,收购当日马河村村民拉来的高粱,达标的只有1000多斤,有2万多斤都没达标,所以无法大收购。至于未来得及售卖的,他会择日前往查看,只要不霉变还会继续收购。
采访中,袁小红多次称,收购方正在寻找酒厂。“村民们不用担心,我和他(常银行)签有协议”。记者提出看下协议,袁小红则婉拒了记者的请求。
律师声音
农户可找中间人维权
对此,河南致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松奎认为,口头协议通常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遇到这类事,应尽可能与对方签署纸质协议,并且尽量将协议细化。至于此事是诈骗还是经济纠纷,要看村民购买高粱种子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市场价。如果种子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承诺收购却不收,则涉嫌诈骗。反之,则为一般经济纠纷。对方还说,既然中间人与农户有口头约定,必要时农户可以找中间人维权,如果中间人与收购方签署有收购协议,农户可以试着把中间人和收购方一起告上法庭。
《洛阳村民接“口头订单”收购商:时间仅一天》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yang.yuduxx.com/chengshi/223611.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