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07 09:04 我要投稿
洛阳桥头一辆“僵尸车”的玻璃全被砸毁,车身涂满喷绘。
记者 章杰 魏朝林 文 王亚鸽 摄影
核心提示 昨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洛阳桥头北西侧一辆“僵尸车”一夜之间被人涂鸦并砸碎玻璃,“停了好多天了,估计是其他车主实在看不过去才出此下策”。记者走访发现,“僵尸车”并不少见,不少小区都存在“僵尸车”“占窝”现象,虽然交警、停车办、城管等部门对于车辆停放有管理的权力,但是在泊位上的僵尸车也面临着管理上的尴尬。律师建议,在确认无主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僵尸车”进行处理。
【事件】僵尸车占车位惹人烦
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赶到现场,一辆废弃的浅色面包车停在洛阳桥头的一停车位内,前后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均被砸碎,车身还被涂成了大花脸。
“这辆车停在这里已经有几个月了,也不知道谁开过来的。”附近居民告诉记者,由于没有牌照,也无法联系上车主。“这种车辆停在这里,不仅有碍市容,也存在安全隐患。”一名经常开车途经此处的车主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僵尸车”大都出现在停车位或者老旧小区内。在定鼎路附近的华源财富广场停车场上也有一辆“僵尸车”,不仅如此,这辆面包车还是一辆套牌车。所以警方在处理这辆“僵尸车”时十分“作难”。
在洛浦路上的华源河畔明居,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也有若干辆“僵尸车”,它们与洛阳桥头的“僵尸车”一样没有牌照。
该小区的居民对这些僵尸车也有一定的顾虑,虽然车辆是停放在停车位内,但是长时间不挪动,他们担心是否存在着安全隐患。
此外金业路、启明东路的停车位上均有若干“僵尸车”,而周围居民均表示对“僵尸车”的安全等问题抱有顾虑。
【探究】车主不出现,“僵尸车”没法挪
市民臧先生说,三年前在郑州工作时买了一辆车,当时家里也有辆车,不过回家时间少,就没怎么开过了。“后来就将车给报废了。”据他介绍,他周围也有一些朋友因为车龄长,或者车辆有违章情况,为了省事,索性就把车一扔,不管不问了。
被“僵尸车”困扰的不仅仅是市民,不少物业管理部门也对此非常头大。“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僵尸车’也开始逐渐变多,不仅仅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成‘僵尸’的数量也非常惊人。”西工区一物业负责人透露,甚至一些车辆都不是本小区的,某天就忽然出现在小区里,然后一直“驻扎”在这里。“基本上老旧小区出现‘僵尸车’的情况会比较多,但我们在查不到车主的情况下,无权对其进行处理。”
这名负责人表示,以前在小区内见到一些自行车停放了三四年之久,本想找车主对车辆进行处理,可是房屋多次易主,无法联系上原车主。“现在新车不断出现,如果不及时处理这些废旧车辆,将来肯定会很麻烦。”该负责人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一些硬性规定,比如在小区停车必须交停车费,这样很多车主就会主动将常年不用的车子卖掉,避免产生新的“僵尸车”。
【尴尬】多部门对“僵尸车”处理起来也犯难
对于“僵尸车”的管理问题,洛阳城管部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僵尸车”是近年才出现的,有的车辆停在路边好长时间不动,车上也是脏兮兮的,虽然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但是他们也很难管理。一般情况下他们只要找到车主都会让其挪走,否则就进行处罚,截至目前还没有因“僵尸车”影响市容而开罚单。
洛阳市停车办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停车办主要管理车位规划、收费等问题,对于“僵尸车”这一块,停车办管理起来也很难。“有时候,‘僵尸车’车主会半夜将车开走,作为管理部门包括停车公司也很尴尬,车主夜里开走不缴费只是道德上的问题。”
那么交警部门是否有权直接拖走“僵尸车”?洛阳市交警部门相关责任人告诉记者,“僵尸车”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种是汽车残破,但车主并未依法进行报废处理。还有一种是不满足将车拖走的条件,例如车辆停放在泊车位上,或者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交警部门无法将其拖走,只能协助相关部门尽量联系上车主。目前洛阳市僵尸车辆还没有具体的统计。
这名负责人表示,关于停车管理方面,是由交警、物业、停车办等部门共同进行管理,其中交警部门主要负责道路方面的车辆停放管理,而小区内的停车管理主要是物业方面负责,泊车位的停车管理主要是停车办在进行管理协调。
他进一步解释,对于市政道路上停放的车辆,如有占道、违章停车等情况,交警可通过车牌查找车主,责令其移车,或将车拖走。对于长期停放在小区或停车场里的“僵尸车”,市民或停车场管理人员可请求警方协助查找车主信息,联系车主移车。他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机动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要及时报废。
【建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对无主车进行处理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联伟认为,“僵尸车”问题确实是各个小区普遍存在但又无法解决的棘手问题。由于联系不上车主,不但物业和停车办没有执法权,城管、交管部门都无权擅自将其处理掉。目前,在“僵尸车”处理上确实存在法律盲区。
对于“僵尸车”的处理,他建议,可由受“僵尸车”困扰的一方,首先通过交管部门确认车辆是否有主人,如果有,可协调解决,如果查不到主人,可以证明是无主财产,那么可向所在辖区的法院申请,由法院经过法律程序,对车辆进行处理。
他山之石
今年7月,武汉市交管部门集中清理了主次干道上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在路面发现“僵尸车”后,交管部门现场取证,建立车辆信息档案,同时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通知书”,并根据车辆信息尽量联系车主,要求限期自行清理;对长期占用公共道路的“僵尸车”,将依照规定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对利用废弃机动车辆占道从事户外宣传、广告发布、物品经营等违规行为的,将通知城管部门到场取证并依法查处,由交管部门拖移处理。
已拖至停车场的“僵尸车”,交管部门会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无涉案嫌疑但属无主车辆的,将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依法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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